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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舊約全書導讀


雅各書

(以下資料摘錄編輯自大光所出版之「新舊約聖經總論」)

一、內容要義
        本書至猶大書共七卷(雅,彼前,彼後,約壹,約貳,約叁,猶),因無特定的收信人,可能是寫給一般信徒的,被稱為普通書信。本書重要內容,係論到門徒在試煉中的喜樂,信心不疑的祈求,忍受試探的人有福,聽道行道的需要,真實無虛的虔誠,在信上富足的應許,遵守至尊的律法,信心與行為的表現,舌頭話語的過失,上頭來的智慧,與世俗為友的害處,對批評論斷的警戒,不去行善之罪,積攢財寶的敗壞,忍耐等候主來的盼望,信心祈禱的功效,以及最後強調罪人回轉,靈魂得救的重要等事。全書所論,旨在注重信徒信心德行行為的實踐,滿有智慧的話語,為人人愛讀之書。

二、本書著者
        本書普遍公認為是耶穌的兄弟雅各所寫(一1;太十三55),從書中語氣看來,他是大有權威,德高望重,自稱是神的使徒雅各,本書是他在臨終之前的作品,被古代教會稱之為公函。
        雅各--意篡得者,主耶穌有四個兄弟,雅各排名第一(太十三55;可六3),耶穌在世時尚未信主,曾經攔阻主的工作(可三21;約七3∼5)。至耶穌復活向他顯現時才信主(林前十五7),參加教會禱告(徒一14),被稱為使徒,教會的柱石(加一19;二9)。他於五旬節後,終身住在耶路撒冷,執掌教會權柄,或成為教會的長老(徒十二17;十五13;廿一18),相傳雅各原為基督的真門徒,熱心禱告生活,長跪不起,以致膝蓋皮堅硬厚,故史有駝膝雅各之稱。那時他已經在猶太教會,牧養工作卅年,至主後六十三年,耶路撒冷將見傾危的時候,猶太的長老令雅各到聖殿的二層涼臺上,向百姓說拿撒勒的耶穌不是彌賽亞,雅各卻是不從,改口說基督為神的兒子,為審判萬人之主,以致長老大怒,把他從臺上推下來,叫人用石擊斃命,為主殉道不久,耶路撒冷即遭滅亡。

三、時地對象
        本書約在主後六十年著於耶路撒冷(加二12),另有人根據本書內容,並未提及耶路撒冷大會決議的事(徒十五1∼21),表示著於一個較早的日期--主後四十五年,是更為可取的,其對象是寫給散居各地十二支派信主的猶太人(一1),亦有人認為是對一切的信徒而寫者。

四、著作原因
        雅各為要糾正信徒的謬誤,堅固那些受苦難人的信心,與勸勉信徒行道的重要,應有的善行,注重祈禱的功效,以及要求猶太人悔改得救,因此就寫了本書信。

五、本書特點
        書中充滿了許多基督教的箴言,長於用美麗的隱喻(一6,10,11,17,18,21,23;三3,4,6,11,12;四14;五2,3,7),是新約中極帶有猶太人的色彩,沒有神學上的討論,乃屬於倫理上的教訓,對於道成肉身,復活要道,與福音二字,隻字未提,全書著重行為而少論教理,其文法與舊約智慧書同,內容取於福音書與山上寶訓(太五∼七章),關係信徒生活言行教訓,最為重要。

六、主要信息
        本書主要信息,是注重真信心於行為上的表現,以試驗信徒自己所承認的信仰,而活出善行的見證(二14∼26;一2∼3)。

七、分段綱要
        本書共五章,根據內容要義,可分八段如下:
  (1)試煉與試探 一1∼18。
  (2)聽道與行道 一19∼27。
  (3)富人與窮人 二1∼13。
  (4)信心與行為 二14∼26。
(5)舌頭與智慧 三1∼18。
  (6)屬世與屬神 四1∼17。
  (7)逼迫與忍耐 五1∼12。
  (8)禱告與回轉 五13∼20。

八、關係書卷
        本書係尊重舊約律法(一25;二8,10∼12;四11∼12),而啟示新約與舊約之間的道德觀念,其內容教訓注重信徒德行與行為的實踐,滿有智慧的言語,與舊約律法書,箴言書,新約馬太福音(太五∼七章),信息相關,且與保羅書信各持所論,最為顯明,保羅所論的是信心稱義,是信心的行為,其信乃是有行為的信,雅各所論的是行為稱義,是行為的信心,其行為乃是有信心的行為,信為行之根,行乃信之實,二者是一種道理兩種解釋,關係甚為密切(參羅,加)。

九、研讀提要
        本書文字簡潔,道理湛深,特別以全守至尊的律法為好,強調稱義是因行為在先的重要,須將本書讀完一遍後,並參讀舊約律法書,箴言書,新約馬太福音,以及保羅書信,必然融會貫通,更能明析本書之義理。
  (1)本書第一章論到信徒落在百般試煉中,都要以為大喜樂,因為信心經過忍 耐才能成功,且要憑信心求智慧,忍受試探才是有福,能行道必然得福,這些都是必須學習最好的功課。
  (2)本書第二章論到信徒不要重富輕貧,不可按著外貌待人,神揀選貧窮人,叫他們在信上富足,信心若無行為乃是死的,信心要與行為並行,人稱義是因著行為才得成全,須參讀幾處經文才能明白(創十五6;廿二1∼18;出廿13∼14;利十九18;代下廿7;賽四一8;書六17;羅二7∼16;三28;四1∼3;加三5∼29)。
  (3)本書第三章論到舌頭的過失,是火,是個罪惡的世界,是不止息的惡物,滿了害死人的毒氣(參詩卅九1∼2;一三九4;箴廿19;廿一23;十二18∼19),前者是警戒,後者是追求,信徒時須讀習以自勉。
  (4)本書第四章論到屬世與屬靈的兩大分別,與世俗為友,就是與神為敵。信徒生活,常在二者之間起了爭戰(參約壹二14∼17),必須一心順服神旨,抵擋魔鬼,脫離世俗一切的敗壞,靠主得勝,才能成為信心剛強,惡惡行善的信徒。
  (5)本書第五章論到富人積財與虧欠之害(參太六19∼21),要忍耐等候主來(參太廿四13,42∼44),注重信心祈禱的功效(參王上十七17∼24;十八1,41∼45;可六13;路四25),叫迷失真道者回轉得救(參路十五3∼7,11∼32)等這些美好的教訓,無論對於信徒與非信徒,都得領受之。

十、注意要點
        在本書中,有幾件需要分別認識的事,簡要解釋如下:
  (1)在新約聖經中,提到三個同名的雅各,即為西庇太的兒子雅各(太十2),亞勒腓的兒子雅各(太十3;可十五40),以及被公認為本書的作者,耶穌的兄弟雅各(太十三55;可六3)。
  (2)試煉和試驗的來源是出於神,是善意,其目的是要叫人得益處;試探的來源是出於魔鬼,是惡意的,其目的是要陷害人,使人犯罪。神有時藉著魔鬼的試探來試驗人,使人信心更堅固,能勝過魔鬼的試探,完全的順服神(一2,3,12∼15)。
  (3)詳細察看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(一25),意思是要人讀習聖經,查考神的話所講自由之律法,是對神的律法性質一種解釋,雅各認為一個真正遵守律法的人,便不會犯罪,祂就是一個自由的人(參羅八1∼4;十4;約八31∼36;加五1)。
  (4)雅各論到信心與行為並行的道理,引證亞伯拉罕是「因行為稱義」,是在以撒出生以後,他因順服神的旨意,遵行神的命令,就把以撒獻在壇上,結果是他的行為所表現出來的,已經證明了他因信稱義的真實性是完全的,是將他的信心因著行為,在人面前顯明出來(二21∼24;參撒上廿二1∼14)。原來保羅引證亞伯拉罕「因信稱義」,是在以撒出生之前,他憑信心相信神的應許,他的後裔將來多如眾星,大約十多年後,又得神立割禮的約,受了割禮的記號,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,因信稱義的印證(羅四3∼11;參創十五1∼6;十七9∼11),這是亞伯拉罕因信而得的義,所以可知雅各與保羅,所論稱義的見證道理,並無矛盾之處。
  (5)你們定了義人的罪,把他殺害(五6),這義人可能是指當時之富人所欺負無辜的窮人(五1∼5),或指受迫害的基督徒。但這義人二字,其原文是單數字,因此可能是指耶穌說的,因為祂是被殺的義者(徒三14;七52)。
  (6)在新約聖經中,只有雅各論到為病人抹油與禱告的事(五14),抹油有治病的效用(參賽一6膏與油同字,路十34;可六13),最重要的是出於信心的祈禱力量(五15∼16),這油在聖經上,不過常以象徵聖靈的能力和恩惠而已(參林前十二7,9,10;徒四29∼31;結三14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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