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設:你發現你已經得到在加勒比海邊,免費度假兩星期的大好機會,現在要做的只是去要求主辦單位兌現即可!你會呆坐在一旁等待獎品自動出現嗎?不──你得行動才行!主辦單位已經有此承認,但你必須要求! 聖經上記載著上帝許許多多的應許,諸如:飲食的確據(太六:31∼34);豐富而有意義的生命(約十:10);免受恐懼與煩惱的自由(申三十一:8;腓四:6、7);擁有愛、喜樂和平安(加五:22、23)還有更多、更多。 但每一個應許都有兩面:應許本身,和得到應許的要求。正如一次免費的旅行提醒我們的:上帝的應許需要我們很肯定、很有把握的要求才能實現。 或許上帝給我們最重要的,同時是我們可以要求的恩賜就是永生。耶穌說:「我的羊聽我的聲音……他們也跟著我,我又賜給他們永生,他們永不滅亡。」(約十:28)這是一個值得要求的獎賞! 你何不要求耶穌基督給你永生呢?你所要做的只是認自己的罪,接受永活的基督成為你生命的主,並且相信──宣告──你已擁有救贖的恩典!你的道路是那樣平坦康莊的展現在你眼前! 如果你願意,可以這樣禱告:「親愛的耶穌,我承認在生命中犯了許多錯、許多罪,我願意接受您作我的救主,掌管我的生命,奉耶穌的名,阿們。」(阿們的意思是誠心所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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