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: | 太廿七11∼26 |
鑰節: | 於是彼拉多釋放巴拉巴給他們,把耶穌鞭打了,交給人釘十字架。(太廿七26) |
參考經文: | 可十五6∼15;路廿三18∼25;約十八38∼40;徒三14 |
提要
完全無罪的主耶穌替代重罪犯巴拉巴被釘十架,而巴拉巴被釋放得生。他本是個無惡不作的罪人,馬太說他是一個出名的囚犯,(太廿七16)馬可說他因作亂殺人被囚,(可十五7)路加說他在耶城作亂殺人,(路廿三19)約翰則說他是個強盜,(約十八40)。原已被判罪等候處決的巴拉巴,卻被釋放,這結果是他始料未及的。羅馬巡撫彼拉多審訊耶穌之後,知其無罪,(路廿三4,14,22)想要釋放祂,但猶太領袖卻執意要殺害耶穌,彼拉多不願得罪他們,於是援引逾越節期間可以釋放一個犯人免死的成例,提出作亂殺人的巴拉巴和耶穌兩人,任由猶太人作選擇。(太廿七15;可十五6;路廿三17;約十八39)彼拉多錯估了祭司文士煽動的力量,情緒激動的群眾竟然大喊:「釋放巴拉巴。」「將耶穌釘十字架。」(太廿七23;可十五14;路廿三21;約十八40)猶太人捨棄耶穌,卻要求釋放巴拉巴,結果耶穌替巴拉巴受死,正如祭司長和文士所譏誚的:「祂救了別人,不能救自己。」(可十五31)
巴拉巴「Barabbas(bar-ab-bas')─GK912」名字的意思是:「父親的兒子。(son of a father)」他被釋放之時,可能還不知道那位為他受死的正是「天父的獨生子。」從更深的屬靈義涵來看,是否其中含有預定的對比,值得我們思想。顯然巴拉巴是世人的表徵,這位「世人的兒子」被「天父的獨子」所替代,成為羔羊獻在祭壇之上。巴拉巴獲釋後即不知去向,聖經及史書均無記載。但傳說,他曾擠在人群中,親眼看見耶穌為他釘死在十字架上。後來,他也成為一位福音使者,他所傳的只有一句話:「祂為我死,我為祂活。」親愛的,這也是每位被主救贖之人所該見證的。願我們能與主一同受苦,為主而活,表明我們對主的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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默想
1.原本該受死刑的巴拉巴,因主耶穌的出現和代贖免去一死,這就是福音的本意。就罪性而言,我們每人都是巴拉巴。祭司長和文士譏誚耶穌所說:「祂救了別人,不能救自己。」不錯!如果耶穌想救自己,祂就不能救世上所有的人了,主的愛是何等的大!
2.巴拉巴這位地上父親的兒子,因著天上父親的兒子耶穌的慈愛和憐憫,得著完全的赦免,不是因為他作了什麼,而是因為上帝的恩典。所有的基督徒都當明白,主的恩典是白白臨到一切相信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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苦難的金言
1.我們「求主加增我們的信心」(路十七5),上帝卻使我們傷財、害病、失業、遭難,逼我們比前更運用信心。──Shan
2.上帝回應我們的禱告,常出我們意外。我們求忍耐,上帝卻給我們患難,因為「患難生忍耐」」(羅五3)。──Sh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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苦難的經文
1.於是彼拉多釋放巴拉巴給他們,把耶穌鞭打了,交給人釘十字架。(太廿七26)
2.彼拉多要叫眾人喜悅,就釋放巴拉巴給他們,將耶穌鞭打了,交給人釘十字架。(可十五15)
3.於是彼拉多將耶穌交給他們去釘十字架。(約十九1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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苦難中的禱告
親愛的主阿,使我們有力量抵擋罪惡,用一顆清潔的心,來到祢面前,蒙祢悅納。藉著祢的寶血,徹底地認罪悔改,用信心向祢禱告,使我們得蒙釋放,體嘗祢赦免我們的恩典。奉主耶穌基督聖名,阿們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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