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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/23/1998
全能的上帝(The Mighty God)1——絕對神聖的主
經文: | 以賽亞書九 6;創世紀十七 1∼8 |
鑰節: | 「……我是全能的上帝,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。」(創十七 1) |
認識應許
「全能的上帝」這個尊稱的希伯來文是「El Shaddai」,是特別用來稱呼「絕對神聖的上帝」,是自有永有、無所不能、無所不在、無所不知的全能者。上帝用這個稱呼來與亞伯拉罕立約,而以賽亞也用這個稱來預言彌賽亞的降生,其中隱含著極深的含意和極大的應許。這個稱呼為基督「道成肉身」作了最好的詮釋。
耶穌基督雖然以極卑微的方式來到人間,祂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,謙卑順服,以至於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(腓二 5∼8)祂一生被壓傷、受痛苦,成為贖罪祭,而世人卻以為祂受責罰,被上帝擊打苦待了。(賽五十三 4,10)那裡知道祂就是上帝自己,你能想像這位全能的上帝,為了愛我們的緣故,甘心限制自己的大能,成為代罪的羔羊。那位創造你的上帝,也就是那位為你釘死在十架上的基督。何等奇妙!因為祂是全能的,所以祂能為所有的人死,也因為祂是全能的,所以祂能再次復活。因為祂是全能的,我們的罪才能得著赦免,也因為祂是全能的,我們才能承受復活永遠的生命。
在主耶穌復活升天前對世人宣告說:「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,都賜給我了。」(太廿八 18)主在此所指的,乃是原本在伊甸園中賜給人的權柄,人因為罪而被出賣讓給了撒但,如今基督藉著十字架的寶血將一切的權柄都給奪回來了,主也要將這權柄賜給一切相信跟隨祂的人。全能的上帝,我們的主應許要恢復所有一切人原本失落的能力。如今藉著聖靈、透過信心,全能的主,向我們保證,「在信的人,凡事都能。」(可九 23,十 27)不管你目前的光景如何軟弱,不要忘了我們的主是「全能的上帝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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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許小檔案
主名的應許:全能的上帝——無所不能、無所不知、無所不在、自有永有、絕對神聖
舊約出現 15 次:創十七 1;十八 3;卅五 11;四十三 14;四十八 3;出六 3;申十 17;詩一○六 8;一五○ 1;賽九 6;十 21;尼九 32;耶十 6;卅二 17,19
新約出現 20 次:太三 11;十一 20;十九 26;廿二 29;廿八 18;可九 23;十 27;十二 24;路一 49;十八 27;來一 3;啟一 8;四 8;十一 17;十五 3;十六 7,14;十九 6,15;廿一 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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禱讀應許
(來吧!讓我們用主的宣告向主禱告,憑主的應許向主祈求)
「耶和華你們的上帝,祂是萬神之神,萬主之主,至大的上帝,大有能力,大而可畏,不以貌取人,也不受賄賂。祂為孤兒寡婦伸冤,又憐愛寄居的,賜他衣食。」(申十一 17∼18)
「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,有一子賜給我們。政權必擔在祂的肩頭上,祂名稱為奇妙、策士、全能的上帝、永在的父、和平的君。」(賽九 6)
「我們的上帝啊!佇是至大、至能、至可畏、守約施慈愛的上帝。」(尼九 32)
「耶和華阿!沒有能比您的,您本為大,有大能大力的名。萬國的王阿!誰不敬畏您,敬畏您本是合宜的,因為在列國的智慧人中,雖有政權的尊榮,也不能比您。」(耶十 6∼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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