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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舊約全書導讀
路加福音(以下資料摘錄編輯自大光所出版之「新舊約聖經總論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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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內容要義
本書係福音書的第三卷(太,可,路),其重要內容係記載施浸約翰的出生,傳道,被囚,耶穌的降生,家譜,受浸,受試探,各處傳道,醫病趕鬼,行神蹟奇事,召選差遣門徒,講論福音,各樣教訓,各種比喻,登山變像,法利賽人之禍,潔淨聖殿,預言聖殿被毀,末日災難的預兆,設立聖餐,祂的受死,復活,以及最後被接升天諸事。本書是四福音書中最長的一卷,內中充滿了主的慈愛和憐憫之心,為人所愛讀而得安慰之書。
二、本書體裁
路加對於文學造詣甚深,他用一種完整而有次序文雅的故事體裁(一3),非常優美的希臘文筆,寫下這本最為標準精純而流暢的福音書卷。書中有好些勝過今日美麗的聖詩,例如馬利亞頌(一28∼37),撒迦利亞頌(一68∼79),尊主頌(一46∼55),榮耀頌(二14),西面頌(二29∼31)等,至今猶為人所喜愛歌唱。此外,路加善用對比方式記述許多相反的人事和物,例如女人與西門(七37,40),馬大與馬利亞(十38∼39),撒迦利亞人與祭司和利未人(十31∼33),忠心與不忠心的僕人(十二42,46),小兒子與大兒子(十五12,25),上帝與瑪門(十六13),財主和拉撒路(十六19∼20),一個與九個長大痲瘋的人(十七15,18),稅吏與法利賽人(十八10∼13)等描寫情節鮮明而動人。
三、本書著者
我們從一1∼4節及使徒行傳一1節中看出「我」字,本書乃指為路加(意發光)所寫,他的名字在新約中提到三次,被稱為親愛的醫生(西四14),為保羅的同工(門4),在保羅將要殉道受難的時日,與他同在一起(提後四11),這三處經文也將說到馬可和他相伴同工,路加是未受割禮的外邦人(西四10,11,14)。據傳說,他是敘利亞的安提阿人,因他多次述說安提阿的事(徒六5;十一19∼27;十三1;十四26;十五22,23,30,35;十八22),保羅四次出外旅行佈道,其中三次有路加同工(徒十六11∼40)。他的為人忠心謙卑,甘心事主,除寫本書之外又寫了使徒行傳,在這兩卷書中,常見一些醫學及生理學的名詞(路四38;八43;十四2;徒廿八8),可知他不但是一位醫生,也是一位文學家,且是被神所揀選重用的器皿。據古教父們的傳說,他的最後結局善終,在希臘國離世見主。
四、時地對象
本書約自主後六十三至六十八年之間,寫於該撒利亞,即當保羅在該撒利亞被監禁之時(徒廿五4),所包括的時間約有三十九年,其對象不僅是為提阿非羅寫的(參十三項1條),也是為一切信徒和外邦人如希臘人寫的,所以對於猶太人的地名和風俗等多作解釋(參一26;四31;廿三33,51;廿四13;廿二1;徒一12;十一3),且少引用舊約上的話,卻多注重與外邦人有關係的事,無論對於一般讀者或學者都甚適合,知道所學之道都是確實的(一1∼4)。
五、本書主旨
乃論到耶穌基督是人類完全的模範,祂的完美人性,顯明祂為人子,這人子二字在本書中用過二十七次,所以追溯耶穌家譜直到始祖亞當,祂以人的身分來證明是神的兒子,人的救主(十九10)。是以本書描寫耶穌對於貧窮,軟弱,痛苦,和被丟棄藐視者,極為同情和憐愛,為祂所拯救的對象(六20∼23,十四13),可見本書是一本人而神的福音,世人必須認識祂是神,是人類的救主,才能得救,這樣的認識才算完全。
六、本書特點
本書在四福音書中篇幅最長,對於基督的家譜及其他事蹟年代,有較詳盡的記載,所用希臘文文筆優美,與保羅書信,希伯來書,乃為新約之冠,書中充滿感謝榮耀之語(二20;五25;七16;十三13;十七15;十八43;廿三47),以及耶穌憐愛世人之心(六20∼23;十四13;七13;十九41∼44),提到最早的詩歌(二14;二29∼32;一28∼37;46∼55;68∼79),特別注重祈禱(十一1∼13;六28;十八1∼8;9∼14;廿一36),提高女性地位(七11∼17,37,48,八2∼3,48;十三16;廿三28;十38∼42),記主耶穌在比利亞週遊佈道聖工特別詳細,大半為其他三福音書所未記者,特記與主同釘十架二盜之一蒙恩得救(廿三39∼43),亦為其他福音書所未記者。
七、獨記神蹟
本書有六個獨記的神蹟:叫使徒得魚(五4∼11),使寡婦之子復活(七11∼17),醫治腰彎之婦(十三11∼17),醫治患水臌之人(十四1∼6),醫治十個長大痲瘋的(七11∼19),醫治祭司長僕人的耳朵(廿二50∼51)。
八、獨記比喻
本書有十三個獨記的比喻:夜間求餅的朋友(十一5∼8),不義的官長(十八1∼8),二人祈禱的分別(十八10∼14),以上論禱告。失銀之喻(十五8∼10),浪子之喻(十五11∼32),以上論救人。二人欠債(七41∼43),無花果樹(十三6∼9),設大筵席(十四12∼24),以上論神忍耐救人。好撒瑪利亞人(十25∼37),以上論憐憫人。無知的財主(十二16∼21),不義的管家(十六1∼13),財主和拉撒路(十六19∼31),交銀之喻(十九12∼27),以上論今世與來世的關係。
九、主要信息
本書主要信息,是論到主耶穌是人,祂以人的身分來證明祂是神的兒子,是人的救主,顯明祂的慈愛和憐憫。
十、分段綱要
本書共廿四章,根據內容要義,可分為八大段如下:
(1)人子耶穌降生的情形 一1∼二52。
(2)人子耶穌佈道前的準備 三1∼四13。
(3)初次週遊加利利佈道 四14∼七50。
(4)二次週遊加利利佈道 八1∼56。
(5)三次週遊加利利佈道 九1∼50。
(6)週遊比利亞佈道 九51∼十九27。
(7)往耶路撒冷遇難 十九28∼廿三56。
(8)復活顯現與被接升天 廿四1∼53。
十一、關係書卷
本書論基督是人子,其內容與馬太,馬可福音及保羅書信,有很多相同之處,路加福音是採用馬可為底本,而在聖靈啟示之下,路加可能根據保羅的傳授而寫的,所以古教會稱本書為保羅的福音,因路加是保羅的同工(門24),與保羅的關係甚為密切(西四14),他所記的事蹟和信息,必多得自保羅的見聞,若將本書與保羅著作仔細比較,便可發現在詞意上多有相同之處。(路十八1與帖前五17;路廿一36與帖前五5∼6;路廿四34與林前十五4∼5;路十九10與提前一15;路廿二19與林前十一24;路廿三43與羅十10∼13;路廿四26與腓二6∼11)。
十二、研讀提要
本書是四福音書最長的一卷,內容豐富,需要用心研讀。
(1)先將本書從頭到尾讀覽一遍,對於施浸約翰的出生,基督的生平事蹟,週遊各處傳道教訓人,以及最後受難與復活等情,期能增進認識和瞭解。
(2)本書與馬太,馬可兩卷福音書,所記基督生平內容範圍,很多地方相同,總觀點一樣,被稱為符類福音,或稱同觀福音,需要同時參考對照研讀,以求融會貫通,更加清楚明白內涵。
(3)本書作者路加與保羅為同工良伴,他所寫本書福音與保羅書信多有類同(參十一項),須注意查考比較對讀,必會更有心得。
(4)本書與馬太福音皆記有不同的基督家譜,本書所記是由下而上,較為詳細,從約瑟上溯,以至人類始祖亞當為止,是馬利亞的家譜(路三23∼38),馬太福音所記的是由上而下,從亞伯拉罕起到約瑟為止,是約瑟祖宗的家譜,為猶太王國的世系,需要分別研讀明辨之(太一1∼17;路三23∼38;參代上一1∼34;9∼15;三1∼19;四1)。
(5)禱告在本書是一個十分重要的課題,如:主教訓門徒禱告(十一1∼4),並且藉設比喻,鼓勵門徒迫切禱告(十一5∼13),要人常常禱告(十八1∼8),自卑的禱告(十八9∼14),此外還有主曾作了六次重要的禱告(三21;五16;六12;九29;廿三34,46),須查考讀悉,學習禱告的功課。
(6)本書是一本婦女必讀的手冊,其中多次提及婦女們種種不同的生活狀況,以及主耶穌對於婦女們的溫柔態度與施恩的情形(一34,36;二27;七11∼17,37,48;八1∼3,48;十38∼42;十三16;廿三28),因此提高婦女的地位,家庭婦女需要常常讀悉,領受主的恩惠。
十三、注意要點
在本書中,提出幾件特別需要解釋的事,讓讀者注意思想,可以明白。
(1)提阿非羅,其名字的意思是神所愛的,是路加所寫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的受書人(路一1∼2;徒一1)。路加頭一次稱他為大人,表示他是一個羅馬高級軍官(參廿三26;廿四3;廿六25),很可能是路加在腓立比或安提阿所引導歸主的一人,藉著所著的福音,使他能多學習關於耶穌的事(一3),到他信主後,路加寫使徒行傳時,就未稱他為大人,想必他已成為一個信徒,是主內的弟兄了。
(2)本書是一本窮人的福音,因書中對於無地位,無聲望,沒有力量的一般貧窮人,是如何的為主所看重,把福音傳給他們,顧念他們,使他們成為有福的人(參六20∼23;十四13),並且對於被棄絕被藐視的人,也是非常表現同情憐憫,特別顯明人子來到世上,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(十九10),諸如撒瑪利亞人,稅吏,罪人,浪子,撒該,悔改的強盜等等,都是主所尋找拯救的對象(十九10;十七16;七34;十五1;十八13;十五20;十九5;廿二34)。
(3)本書開始提到「這些事我既從頭都詳細考察了,就定義要按著次序寫」(一3),這裡所指的次序,乃指按照道理的次序,例如主在曠野受魔鬼三次試探,頭一次是建議主吩咐石頭變成食物,第二次要求主拜它,第三次是求祂從殿頂跳下去(路四3,7,9),但在馬太福音所記的次序,乃是按照歷史的次序,是把第二放在第三(太四3,6,9),這是兩書所記前後次序不同的地方。
(4)施浸約翰在主耶穌前六個月出生,與耶穌降世的事蹟,在本書開始記載最為詳細,約翰作主的先鋒,在曠野傳悔改的浸,使罪得赦,他的見證,特別感人。(一5∼三20;七27∼28;可六14∼29),主使拿因寡婦之子的復活,是一項特記的神蹟,因這神蹟的出現,使眾人驚奇,才知道有主是大先知在他們中間興起來了。(七11∼17)。
(5)耶穌降生後滿了第八天受割禮(二21),祂所受的割禮非因有罪(來四15;約壹三5),乃是祂要以站在律法下的身分,與祂的弟兄相同,好將律法下的人救贖出來,叫他們得著兒子的名分(來二17;加五3;四4∼5),今日信徒不在律法之下,不須受那肉體的割禮,乃在基督裡脫離肉體的情慾,受了心的割禮(加五5∼6;西二10;羅二29)。
(6)「我曾看見從天上墜落,像閃電一樣」(十18),這是主對差遣出去傳道返回之七十個人所說的話,其意思乃按耶穌追述祂在未降世仍在天上的時候,祂曾看見撒但因背叛神而從天上墜落,我們從舊約先知書中,可以尋出預言這事所顯明出來的徵兆(賽十四12∼15;結廿八11∼17)。
(7)耶穌說「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,」(十二49),在聖經上把火當作苦難(詩六六11∼12,哀一13;結卅九6;何八14),這裡所說的火,乃指為聖靈的火,又說「我有當受的浸」(十二50),這裡所說的浸,乃指主耶穌被釘十字架所受的苦難(參可十38)。
(8)不義管家的比喻(十六1∼12),是一個較難解的比喻,須注意明白其中設有三等人的意義,就是一個財主,代表神自己,為全世界人之主。一個管家,表示主的僕人,如同我們都是神的管家(林前四1∼2;彼前四10)。兩個欠債的人,代表世人,如犯罪欠債的人(羅三23;太六12)。另外要明白今世之子,乃指不信主的世人(詩十七14;腓三19)。光明之子,乃指已經信主的人(約十二36;弗五8;帖前五5)。永存的帳幕,乃為預表天上永遠真聖所之影像(出廿五8∼9;來八2;九11,23∼24),換言之,亦即永存的天家,美好的住處(約十四2∼3;太廿五24;來九34)。
(9)「他在陰間受痛苦」(十六23),這陰間在希臘原文αδη字意思是指看不見的世界,為死人靈魂離體後的居所(太十六18;路十15;徒二27;啟廿13∼14;創廿四38),財主因未悔改,死後的靈魂即下入這個地方(十六23,24,28)。
(10)「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」(廿三34),這樂園在舊約中稱伊甸園,亦稱為樂園,實有此地(創二15;十13;賽五一3),新約中保羅曾提到樂園是在三層天上(林後十二2∼4),那是指著天堂的所在(來九24;彼前三22,原文只有天字)。耶穌曾應許那個悔改的強盜,今日要同祂在樂園裡,這個樂園根據解經家的解釋,就是義人的靈魂在未復活以前,是安息在陰間之樂園,與不義之人所居受苦的地方遙遙相對,有深淵的界限(參路十六19∼31)。到了主受死之後,祂曾下到陰間,才將樂園遷到天上(參弗四8∼9;彼前三19;羅十7),所以現在的樂園是在天上,信徒死後,照樣是要到樂園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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