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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問題總解

四 耶和華神的名字有何意義?(創二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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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和華神的名字是最古時候的稱呼,在這裏第一次被提到(二4),中文國語和合本聖經有譯作「上帝」與「神」這兩種版本,這名字乃是神自稱之名,也是最能說出神之本質的名字。耶和華,意即神是自有永有的(出三14)。耶和華是中文和合本的譯名,是唯一真神之聖名。呂振中譯本作「永恆主」,理化中文聖經譯本作「上主」,英雅各王欽定本用Johovah或Lord𨪜(耶和華或主,A.D.1661年版),美國標準修訂本用Lord(主,RSVAD.1952年版),還有一些著作教材中譯為雅威Yahweh。這些譯法雖然各有不同,但都是指古時以色列人所崇拜獨一的真神,他們對於神的觀念,在古代的世界中是很獨特的,不可單憑理性解釋,要以信仰來肯定,加上神曾用大能的神跡,把他們從埃及為奴之地拯救出來,這些歷史的經驗作為憑證。在上古的時候,以色列人對神所用的稱呼是:神,主,至高者,權能者。到了摩西時代,以稱耶和華為最普遍;至被擄時期和被擄以後(主前七三四-五三六年),用萬軍之耶和華,萬軍之神,天上的神等名字。這些名字,是在每一時期的人,表示對於神的期望和認識而起的,以後就被沿用成為習慣了。至於耶和華一詞,原是神召摩西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所啟示的(出六23,參57題)。原來在古希伯來文的舊約聖經,只有子音,而沒有母音。到了主後八世紀,有一群學者發明了母音,加在原先僅有的子音經卷上,如用阿多乃Adonai(我的主),加到神自稱的名字上,而成為Johovah(耶和華)一詞。此字雖然是耶和華,而其音則仍讀為阿多乃,因以色列人十分敬虔,它們不敢妄稱神之名而有所忌諱的緣故。稽考希伯來語所說的耶和華,乃自有永有的意義(出三14),這已經將神在萬有之先,及萬有之後都彰顯出來了(啟一4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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