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人讀到這一節聖經的時候,會發生一種誤解,以為耶穌是主,何以好像還要埋怨神,向神發問,為甚麼離棄我呢!其實這是耶穌在十字架上所說之七句話中的第四句,含有其重要教訓的意義: 1.耶穌大聲喊著說,「以利,以利,拉馬撒巴各大尼,就是說,我的神,為甚麼離棄我。」這「以利,以利,」是希伯來話,在原文上是與詩篇廿一章1節的話相同的,至於馬可福音十五章三十四節所記,「以羅伊,以羅伊,拉馬撒巴各大尼。」是亞蘭語,為猶太人當時通用的言語,「翻出來,就是我的神,為甚麼離棄我。」為要使外邦人能明白這句話的意思,耶穌之所以大聲呼喊,是在昭告全世上的人都知道,祂被神離棄了。這是驚天地而泣鬼神之一件最嚴重的事,當祂說了這句話的時候,地大震動,磐石崩裂,遍地黑暗,日月無光(參珥三5),真是天地為之含悲,風雲因而變色,為前所未有之大悲劇,該是何等的悽慘。
2.按肉體說,祂受盡了仇敵的譏誚和凌辱,頭戴有刺的荊棘冠冕遍體受了鞭傷,祂的肋旁受槍刺扎,手腳被釘在十字架上,這樣,祂是全身受苦,承當了人所不能忍受的傷痛。按照屬靈的意思說,祂是像那被宰殺的獻祭羔羊,成為我們的永遠贖罪祭,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(來九28;十12;賽五三6),祂替我們擔當了,所以祂在靈肉雙重急切憂傷痛苦的情形之下,連說:「我的神,我的神,為甚麼離棄我。」是要叫我們知道祂被神所離棄,是完全為了我們罪的緣故。
3.神本是喜愛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,(太三17;十七5),從來沒有離棄過祂,惟獨這次被神離棄,掩面不顧(彌三4;賽五九2),使我們深深明白,神是何等的恨惡罪惡,一個人若因罪被神離棄,與神的愛隔絕,遭受到仇敵魔鬼的擊打,該是多麼的傷痛不幸之事。但神之所以離棄祂,是因祂能為人流血捨命,至死順服,甘心樂意完成贖罪大功,而成全了父神的旨意(太廿28;來五7—10;腓二6—11),所以這樣的離棄,是神暫時的棄絕(約十17,18),為要叫我們知道,是以這位無罪的基督之身,來代替我們有罪人的軟弱之體,受了刑罰,擔負了一切的苦難(林後五21,彼前二24),試問,我們豈能再因犯罪遠離神,而使主名蒙羞辱麼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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