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主神」一詞舊約聖經常用的名稱,就是耶和華神(創二4),是將神與人立約之名耶和華,和祂普通之名的聯結,此普通之名,表明神掌管宇宙萬物的權柄,在這裏所用的雙名甚為合宜,因要統一萬代,歷世歷代的神,是一樣而永久不變的。「阿拉法,俄梅戛」,乃為希臘文廿四個字母中的首末二字,即A(alpha),與Ω(omega),意思就是「首與末」,「始與終」,在啟示錄中曾經幾次提及(啟一8,18,17;二8;廿一6;廿二13),皆有相同之意,表示神是首先萬有的本源,也是末後萬有的歸結(賽四一4;四三10;四四6;四八12),我們從這兩點,可以看出在各處經文的句子中,所要表達的意義,如:
(1)我是阿拉法,我是俄梅戛,是昔在、今在、以後永在的全能者(啟一8) ——是在表明神的永恆無時間性,以及祂是無所不在全能的神。
(2)我是首先的,我是 末後的,又是那存活的 我曾死過,現在又活了,直活到永永遠遠(啟一17,18;二8) ——是表明主耶穌在萬有之先,是現在死而復活的神(西一17,18),並且如今祂在高天之上直活到永永遠遠,為信的人得永生的憑據。
(3)我是初,我是終,我要將生命河的水白白賜給那口渴的人喝(啟廿一6) ——是表明了耶穌基督為生命之主,祂那生命活水的泉水,給人白白的恩典,得到滿足(啟七17;約四10;太五6)。
(4)我是阿拉法,我是俄梅戛,我是首先的,我是末後的,我是初,我是終,那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的(啟廿二13,14) ——在此重覆了以上各處的話,是主耶穌所說的,足以證明祂與父神同性同等,並且表明代罪羔羊基督的寶血,有洗淨人一切罪污的功效(啟七14;約一29;來九14,22)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