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信耶穌的外邦人,給予信徒們的一個綽號,起初大概是含有輕蔑的口吻是譏笑罵人的名詞,這名詞在新約聖經中只見到三次,其原文字意為「屬基督的人」有人譯為「基督人」,但總以譯為「基督徒」較合適(徒十一26;廿六28;彼前四16)。在使徒時代,信徒之間彼此的稱呼,乃是弟兄們、門徒、信徒、聖徒等,那它棄絕耶穌的猶太人,則稱他們為拿撒勒教黨(徒廿四5;參約一46),或鄙視他們說是這個教門,異端的(徒廿八22;廿四5,14;教黨、教門、異端,原文都是同一詞)。在彼得寫此前書時,基督徒這名稱已很廣泛的流行了,因為有些羅馬的歷史家採用它,此時基督徒還是教會仇敵所用的綽號,是被藐視的人(註),使信徒時受試探,感到羞恥。所以彼得告訴他們:「若為作基督徒受苦,卻不要羞恥,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神。」(彼前四16),因為這是為基督的名受苦,受羞辱是有福的,且因祂的名能得榮耀(彼前二12;三14;四14,11;林後四7)。保羅說:「我受苦,然而我不以為恥。」(提後一12;參羅一16)。他甚至不顧性命,甘為基督這名受辱(徒十五26;廿一13;五41)。由此可見基督徒在苦難中,是彰顯神的榮耀,不以為恥。時至今日,基督徒之名,已經成為人盡皆知的一個尊榮的稱呼,也是蒙神施恩賜福的標記了。
註:當主耶升天後,使徒們遵照祂的命令往各處去傳福音,為了避免被羅馬帝國各地非基督徒所迫害,未悉由何時起,據說有人發明一個特別的暗號,是以一條魚的形狀,來表達自己是基督徒,考古家在許多地方,也曾發現過有這暗號。凡基督徒在羅馬各地經商、旅行、投宿旅館時,喜在房門外,或在飯桌上畫一條魚形,若有另外的人來同住同席時,也畫一條魚形,則表示同是基督徒,便可彼此相交,談論主恩。但如果來者沒有畫一條魚形的暗號,則那基督徒,便要警覺防備,小心被人捉拿苦待了。
這個魚字,在希臘文是由五個字母拼成的,即 I ch Th U S, Ichthus,這五個字母,是五個字的第一個字母,這五個字乃是:耶穌;基督;神的;兒子;救主(Iesous Christos Theou Huios Soter),希臘文的魚字,把它分開,便成為這耶穌、基督、神的、兒子、救主了。因此初期的基督徒,很喜歡以此為基督徒彼此之間交的暗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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