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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問題總解
  六.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是指何等人? (彼前二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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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認為本節說到:「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,現在卻作了神的子民,從前未蒙憐恤,現在卻蒙了憐恤。」這些話,顯然是指外邦人說的(參彼前一14,18;四3)。他們從前算不得是神的子民,現在卻因信了耶穌才算得是神的子民,從前為蒙憐恤,現在聽到福音,而蒙神的大憐憫,蒙恩重生得救了(彼前一3;提前一13,16;林後四1)。但我們知道這一節的話,是引進何西阿書一6,9,10節,及二23節的意思,此乃指歌篾的兒女,羅路哈瑪(意即不蒙憐憫)及羅阿米(意非我民)而言,他們都是離棄神的以色列人,但後來仍恢復和好,這事保羅曾經也有提過(羅九25,26)。從前他們是處於黑暗之中,因罪惡所以與神隔絕,算不得是神的子民;現在已經把他們從各民族中分別出來,卻因得聽福音,藉著主耶穌救贖大功,成為神的子民,蒙了大憐憫,歸主得救了(彼前一3;參何二1;提前一13,16;林後四1)。這樣救贖的洪恩,不僅是應驗在猶太人的身上,即連外邦人也一樣同蒙救恩(弗二11-13;19,徒十三47,48;十五17,羅三9,29),成為神的子民、神的兒女、天國的國民了(多二14;林後六16,18;約一12;羅八16;腓三20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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