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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問題總解
  十一.保羅主張人要守獨生身麼?他結過婚沒有? (林前七7~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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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神起初在造人時,就已定下一個建立家庭計畫的原則說:「那人獨居不好,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。」(創二18),因此夫妻二人聯合為一體(創二24),這是一個完美的家庭制度,但保羅曾對哥林多教會信徒們的主張,關於結婚與守獨身問題,全在於個人按他所領受神的恩賜不同而定(林前七6--9),所以不反對結婚(林前七28,36),同時也不反對守獨身(林前七26,37,38),人若領受獨身的特恩,則可守獨身,否則不如結婚為美。
2.保羅說:「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」(林前七7),「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,若他們常向我就好。」(林前七 8)由此可想而知,保羅當時是沒有妻子的,但我們不能由此推斷他以前未曾結過婚。有人以為他是早年喪偶,是一位鰥夫,可是聖經毫無記載他是已結過婚的人,只記載他有三個屬靈真兒子,那就是題摩太,提多,和阿尼希母(提前一2;多一4;門10),這三人確不是他肉身所生的兒子,他曾對哥林多盤問他的人明白地表示,他有權柄娶信主的姊妹為妻,帶著一同來往,周遊佈道,但他不結婚,可見他放棄這權柄,願意為主守獨身為美(林前九5;參七26,32)。古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(主後155~220年,非洲北岸迦太基城人),與耶柔米(主後340~420年,撻馬太人),咸認保羅從未結婚,是毫無疑問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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