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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問題總解

三五.腓利斯,波求非斯都是何等人?(徒廿三24,26;廿四2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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腓力斯--是快樂的意思,希臘人,生於貧賤之家,是古羅馬脫離奴隸籍的自由人,因為他
的弟兄巴拉斯(Pallaa)是朝中有勢力的寵臣,他也因此關係獲得高位。按羅馬歷史所記,稱他叫腓力斯安頭尼斯,為羅馬皇帝革老丟的幸臣,主後五十二年被委派為猶太地區的巡撫,多次掃平叛亂,千夫長呂西亞和辯士帖士羅,尊稱他為腓力斯大人(徒廿三26;廿四2,3)。他的性情殘暴,十分貪得,曾親自審判保羅,羅馬歷史家達德斯說,他
掌握著君王大權,而有奴隸的性情,他的妻子猶太女子土西拉DRUSiLLa(意露水滴濕),是亞基帕一世的第三幼女,她十四歲時嫁給伊瑪色王阿西色斯,腓力斯惑於她的美色,僱了一個行邪術的人,勸他離去丈夫,而嫁給腓利斯,他倆曾一同來聽保羅講道,當保羅講論公義、節制,和將來的審判時,使腓力斯頓起恐懼之心,但他寧願收受保羅的賄賂,而不願按正義而行釋放保羅,為了討好猶太人的喜歡,就仍把保羅留在監裏(徒廿四24-27)。他的妻子土西拉於主後七十九年在蘇維亞火山爆發時就死去了。
波求非斯都--是豬的快樂意思,他約於主後五十九年接腓力斯的職務,其行事為人較腓力
斯公義。到任三天以後,便從省府所在地該撒利亞上耶路撒冷去,會晤大祭司長和猶太公會,猶太人欲求將保羅從該撒利亞提到耶路撒冷來,好在中途埋伏將之殺害,非斯都沒有允諾,住了八天十天,就回該撒利亞去,次日坐堂提訊保羅,對猶太人所控告之罪都不能證實,保羅逐一予以駁斥,非斯都為討猶太人的喜歡,即問保羅願否上耶路撒冷去,保羅深知此中詭譎,即恐怕非斯都願從猶太人之請,而任他們謀害之,是以作了一次遠大的決定,利用自己以羅馬公民特權身份,向非斯都請求上訴於該撒,非斯都為免左右為難,就以這個理由允許保羅所請了(徒廿四27-廿五12)。未幾,亞帕基王偕百尼基來到該撒利亞,非斯都據情以告,遂提審保羅於王之法庭,使王聽訟,藉此得了真相,於解往羅馬時有所陳奏,此番庭案審訊,經過保羅有力的分訴,被非斯都稱他學問太大,斥為癲狂,總因亞基帕與他所訊查明保羅未犯有該死之罪,於是就決定要把保羅釋放了(徒廿五13-廿六32),非斯都巡撫任期非常短促,不過兩年死於他的任所,其時約在主後六十一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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