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約翰福音是新約四福音書的末卷(太,可,路,約),其主要內容,係記載施浸約翰的見證,耶穌所行的各樣神蹟,潔淨聖殿,講論重生,個人談道,生命之糧,赦免淫婦,世界之光,羊圈的比喻,主是好牧人,以及騎驢進城,末了的講論,洗門徒腳,豫言被賣,安慰門徒,道路真理,真葡萄樹,效法主愛,分離禱告,彼得不認主,主被釘十字架,與復活後的顯現等事,總觀全書,大部分是記述耶穌的演講和談話,祂所說的多於祂所作的事,其他三卷福音注重記實,本書則注重解釋,所以馬丁路德說,本書是唯一的,真實的,精細的,又是首要的福音,且是全部聖經的註解,這話可謂相稱實在了。
2.本書主旨,是在論到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,注重基督的神性(約廿31),證明祂是與神同體,同尊同榮,原與父神為一(約十30;十七1-5;來一3),如何道成肉身,來到世間,充滿神的恩典,好叫一切相信的人,將祂的生命之道表彰出來(約一14;腓二15,16)。
3.本書沒有記符類福音(synoptics太、可、路)所記的各種比喻,惟記有八個神蹟,變水為酒(二1-11),醫治大臣之子(四46-56),醫治卅八年病人(五2-19),五餅二魚使五千人得飽(六1-14),耶穌履海(六16-21),醫好生來瞎眼的(九1-12),使拉撒路復活(十1-46),叫使徒得魚滿網(廿一1-12),除了六章所記兩個神蹟之外,其餘六個神蹟是前三卷符類福音所未有記載的,在書中每個神蹟都是特別彰顯耶穌是神的兒子,祂在許多講道中,雖未用其他比喻,但祂論到本身方面,雖是多用比喻,比如生命之糧(六35),世界之光(八12),群羊之門(十9),我是好牧人(十11),道路,真理,生命(十四1-31),真葡萄樹(十五1-16)等等,以上所提乃是本書之特點。
4.本書作者,在全書中一直未曾表明其名字,及至最後廿一20,24節才提到他是「耶穌所愛的門徒」,乃是指為使徒約翰所著,其名意係神的恩賜,與舊約希伯來文約哈難(Johanan),同名同意(代上三15;拉八12),耶穌稱約翰,雅各兄弟二人為便尼其,就是雷子的意思,表明其性激列急躁也(可三17;參路九51-56)。本書約自主後七十五至八十五年間寫於小亞細亞的以弗所,其對象是當時代的教會與信徒,為對付異端興起所迫切的需要而寫的(參加拉太、歌羅西二書),那時前三卷福音書早已流通在眾教會之間,本書記載之事蹟所包括的時間約有七年(A.B.26-33年),為約翰所寫新約五卷書中(約、約壹、貳、三、啟)之最早的一卷,在古代的教會與教父們,如愛任紐(A.D.130-200年,執教於羅馬,里昂),亞力山大革利免(A.D.150-215年亞力山大神學校長),以及俄利根(A.D.185-254年亞力山大基督教學者)等多人,曾肯定公認本書為使徒約翰所寫而無疑議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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