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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問題總解

十二.何謂聖靈與火施浸?(太三1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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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在聖經中常以風與火來顯示為聖靈的標記,風表示有能力(徒一8;六10),無形難測而自由運行(約三6-8;徒二2;林前十二11;創一2),使人有生命氣息(創二7;伯卅三4)。火表示與信徒同在,有燃燒熬煉與潔淨除罪的能力(徒二3,4;賽四4;六6,7;來十二29)。這兩樣皆是以表明聖靈的功效與果效,實際上與聖靈為一的,當施浸約翰在曠野傳道的時候,曾對那一般法利賽人及撒都該人說:「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浸教你們悔改,但那在我以後來的,能力比我更大,……祂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。」(太三11;路三16)。這是指著主所要給人施浸說的,今天凡是真心悔改得救,蒙恩重生的人,主的靈已經進入他的心裏,受了聖靈的浸,得著聖靈更新,(林後一22;羅八9;林前十二13;徒十一16;多三5),如此它能被聖靈充滿,被聖靈的火焚燒,將生活中一切污穢的渣滓付之一炬,完全得著潔淨,得著能力,為神心裏火熱,在各處各方為主傳道工作,有美好的見證,如同五旬節時代使徒們的光景一樣(徒一5,8;二1-4;38-41)。
2.有人認為此處約翰所說聖靈與火的浸,並非指五旬節聖靈的浸,亦非指一個信主的人單獨的經歷,乃是指將來的審判,如在馬太福音十三章四十二節之椑子比喻中,指明世界的末了,「人子要差遣使者,把一切教人跌倒的和作惡的,從祂國裏挑出來,丟在火爐裏,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。」又如在本章五十節撒網的比喻中,指明世界的末了,天使要出來,從義人中把惡人分,丟在火爐裏,在那裏必哀哭切齒了,從帖後一7,8節得知「那時,主耶穌同祂有能力的天使,從天上在火燄中顯現,要報應那不認識神,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。」如以這樣的解釋來看,表明神是烈火(來十二29),故此處所指的聖靈與火的浸,乃是刑罰惡人和不信者而言,是屬於將來的隱喻而言,至於前一項所解釋的浸,是指對信祂的人,已經得了實際的經歷與功效說的,筆者認為兩方面的解法不可偏廢一端,皆有其真理兩面之奧義在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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