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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問題總解
  九.耶穌何以要在十二歲赴聖城守節?(路二42,4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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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猶太人的律法定例,一切男丁必須每年三次要上耶路撒冷去守節,朝見耶和華神(出廿三11;民九2,13;申十六16)。他們的男孩在三歲斷奶的時候,穿有繸子的衣服(民十五38,39;申廿二12;參太十四36),做母親的人就要漸漸教導孩子,到了五歲就學習律法撮要和問答,到了十二歲,就被稱為律法之子,意思是說歸在律法之下,要開始盡律法的本分,如守逾越節,五旬節和住棚節等是。到了第十三個生日,就要學習禁食,初次像猶太成人祈禱時一樣,佩帶經文盒子(申十一18;參太廿三5),到了卅歲能進會堂念聖經,而成為一個正式會員(路三23;四16)。耶穌自十二歲到耶路撒冷守逾越節以後,及至卅歲開始傳道時,這中間十八年的靜寂,關於祂的行事無人知道,是神照著祂的智慧把它隱藏了(路二51,52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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